省职工服务中心财务管理是对省职工服务中心上级补助、财政补助、业务收入经费管理和使用等进行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工作。依法组织申请各项收入,节约开支;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推进财务管理的科学规范化;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经费收支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
第一条 财务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财务科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类费用开支的控制和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工作;
(三)负责与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与配合;
(四)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负责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会计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及编制各种报表;
(二)负责各种账册打印、整理、装订工作;
(三)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并按规定使用印章;
(四)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库存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相符;
(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随时提供查阅,定期将会计档案移交单位档案室。
第三条 出纳人员职责:
(一)办理银行收、付款手续,及时与银行办理结算业务,认真核对银行收、付款凭证和现金领取、收付、保管及费用报销;
(二)负责现金和银行收付款凭证的录入、填制、保管;
(三)负责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依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对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四)协助会计准备各种票据及报表编制;
第四条 仓库管理员职责:
(一)按规定做好物品进出库的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二)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品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三)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物资设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
(四)每季度及时清算各科室办公用品领用情况,及时汇报;
(五)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