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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比选聘用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4-11-25【字号:    


为不断提升职工服务中心依法工作水平,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拟选聘法律顾问,现就比选聘用法律顾问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职责

受聘法律顾问律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为聘用单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专家意见、合法性意见;

(二)为聘用单位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评估和法律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为聘用单位上级部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处理涉及聘用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重大民商事、行政和其他纠纷调解;

(五)代理以聘用单位为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

(六)为聘用单位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七)为聘用单位在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受聘用单位委托或指派参与谈判、签约,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应的合同文书;

(八)为聘用单位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九)为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聘用单位进行法治宣传;

(十)办理聘用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一)合同期内,每年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选定成功的法律顾问律所与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后,有权以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活动,但不得有损于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的形象和利益,不得以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合作终止后2年内,不得代理以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以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为被告的诉讼、赔偿案件。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聘任合同正式确定。

二、聘任条件

(一)对参聘律所的基本要求律师事务所驻所为石家庄市城区,具备一定规模和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履行出庭应诉任务所必需的市内交通费用;能够保障驻场律师的稳定。未经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同意,以各种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更换驻场律师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得参与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今后年度的法律顾问选聘。

(二)对律师服务团队及团队负责人的要求。参聘律师服务团队具有行政相关领域从业经验的(群团组织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等)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政治上可靠,具有长期从事行政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者优势;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代理过有影响力的行政领域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团队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

(三)对驻场律师的要求。政治上可靠,具备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者优先;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够严格遵守机关保密等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律所或本人原因更换人员。如发现驻场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参聘律师所需材料

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后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律所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石家庄市内设立的办公场所情况。

(二)驻场律师简介。

(三)业务介绍。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务及对应证明材料。

(四)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律所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需盖章)。

、选聘工作方式

(一)选聘工作采取货比三家方式进行。根据《河北省总工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工办发〔2017〕33号)关于“标的额不足5万元的货物,可直接采用货比三家方式进行采购。货比三家应当从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对,并吸收本单位职工代表参与”的规定。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在中心纪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量化打分。最终结果报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审定。

(二)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律所,注重律所整体实力和工作质效,更加注重对律师服务团队的考察,特别是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服务期限及酬劳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起2年。

(二)服务价格:每年2.45万。

六、报名及文件递交

(一)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工作日时间)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密封送交到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309—1号,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已所递交的文件不再退还。

   

联系人:李柳毅      联系电话:0311—67569223

 

附件1: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法律顾问申报表

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

 

 

 

                                                 河北省职工服务中心

                                                (河北省职工网上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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